申請條件: 1.申請者必須是簽約者 2.如已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和身障補助不能申請 3.入住機構實際天數累積90天(從108.01.01~12/31期間計算)
申請時間: 第一階段 108.10.15~11.15 第二階段 108.11.16~109.02.15 (請準備申請書、入住機構契約書、繳費收據、入住者存摺影本)